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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画简介 Introduction
为协助技专校院教师进行产业研习,提升教师实务教学及能力,增进教师与产业接轨,深化教师实务教学资源,教育部主动邀请符合「教育部补助技专校院办理教师产业研习实施要点」补助原则之技专校院办理研习课程。
一、补助原则:
(一)配合国家重点产业发展政策,具有特定领域研究、教学或设备之专长或特色。
(二)经教育部盘点学校教师进行产业研习或研究情形,亟需协助媒合之研究领域。
(三)具承办教师研习或研究经验且成效卓着。
二、研习课程办理方式:学校得邀请合作机构、相关职业团体、产业或公协会,共同规划办理4周以上之研习课程,参与人数30人以上。
三、研习课程参与对象:技术及职业教育法第26条规定适用对象,即技职校院(包括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、普通型高级中等学校附设专业群科、综合型高级中等学校专门学程、专科学校、技术学院及科技大学)专业科目或技术科目教师、专业及技术人员或专业及技术教师皆可参与。
一、补助原则:
(一)配合国家重点产业发展政策,具有特定领域研究、教学或设备之专长或特色。
(二)经教育部盘点学校教师进行产业研习或研究情形,亟需协助媒合之研究领域。
(三)具承办教师研习或研究经验且成效卓着。
二、研习课程办理方式:学校得邀请合作机构、相关职业团体、产业或公协会,共同规划办理4周以上之研习课程,参与人数30人以上。
三、研习课程参与对象:技术及职业教育法第26条规定适用对象,即技职校院(包括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、普通型高级中等学校附设专业群科、综合型高级中等学校专门学程、专科学校、技术学院及科技大学)专业科目或技术科目教师、专业及技术人员或专业及技术教师皆可参与。